为强化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部分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用于供应链上企业应收账款确权、结转和融资,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链核心企业应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完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应坚持本职定位,对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提出规范性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明确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及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中的权责义务,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服务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