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登记和更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技术转移机构信息实行分类登记,(三)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登记旨为完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四)新申请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需具有至少3名技术转移人员,二、工作流程2025年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登记和更新工作在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www.tten.cn)开展,拟新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按照提示信息进行分类登记(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单位可登记为“服务类”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和年度信息更新材料所填报的业绩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新申请的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工作仍然在线开展,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并再次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局审核,新登记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分配登记号,年度信息更新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分配新登记号,新登记和年度信息更新的机构以线上审核通过为准,三、联系方式(一)工作咨询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马莉莎022-58832879吴嘉峰022-58832822(二)技术支持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资源中心)马重阳022-23532900-04转824附件:1.《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2.各区(功能区)技术转移机构登记管理通讯录3.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操作指南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操作指南.docx各区(功能区)技术转移机构登记管理通讯录.docx《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