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二、受理单位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三、办理依据《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四、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贫困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当地扶贫主管部门核对贫困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和就业情况,核对无误的,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贫困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结,七、咨询电话0537-653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