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专项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二、检查组织程序1.实地走访,由市科技局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牵头,了解项目研发组织实施进展情况、科研经费执行进度等,实地走访检查时间一对一另行通知,由市科技局农村社会发展与科技合作处牵头,3.检查内容,包含项目技术总结和项目财务报表,项目技术总结主要包括中期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技术阶段性总结报告和其它支撑材料,项目财务报表主要包括经财务系统导出的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等,三、相关要求1.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承担的项目通知工作,2.各项目负责人应在5月14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成果内容、项目技术阶段性总结报告和财务相关材料以及其它支撑材料,并在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i.kjj.lishui.gov.cn)上传,联系人:吴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