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市“规划一张图、项目一个库、管理一张网、审批一流程、监管一平台”总体充(换)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由宣城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宣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至2035年,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一致,衔接《大黄山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24—2027年)》,第6条规划对象根据《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相关设施总称,主要包括以下四类:自用充电设施:指在居住区专为私人用户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公共充电设施:指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专用充电设施:指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场所建设为特定群体提供充电服务,或为公交、出租、租赁、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公示时间30日(2025年4月10日-5月10日),联系电话:0563-3022371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