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埔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和工业化建筑发展若干措施》公众意见的通知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序号反馈意见是否采纳及理由修改情况1一、资金支持与实施细则1.资金支持标准透明化,二、技术推广与执行1.模块化建筑比例合理性,无修改2一、关于第四条:推广智能建造装备应用,“第四条:推广智能建造装备应用,应选取不少于80%的项目采用智能建造装备,”二、关于第三条:推广模块化建筑技术应用,建议补充:采用模块化建筑技术的项目,建议政府对采用模块化技术的项目可以适当给予补贴,将调整政策表述为“采用智能建造装备”,二、关于补充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定额体系建议内容:组织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联合编制关于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含造楼机)、部品部件等新技术应用的专项定额标准,理由与建议:现行定额体系未覆盖智能建造设备(如造楼机)、工业化施工工艺等成本,三、关于“第九条”加快团体标准编制建议内容:授权黄埔区内龙头建筑企业牵头编制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团体标准,四、关于实施全链条奖励机制建议内容:对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比例>30%或装配率>50%的项目,采纳无修改5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提高生成安全与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