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1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有关要求按照《省通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由牵头单位参照《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附件3),填写《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4)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二、资料报送时间请符合建设条件的牵头单位根据各区时间安排,按照省通知的要求,提交正式有效的申报材料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经审核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及盖章的汇总表(均需附电子光盘1份)报送我局(综合与政策法规处),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3.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4.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5.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汇总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29日(联系人:邱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