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高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相关生产经营行为,现将高新区《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附件1)、《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附件2)和管道直饮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联系方式公示如下:现场报送地址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5办公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邮箱报送xgxjkwsjd@163.com联系电话81323183附件:1.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docx2.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docx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2025年4月28日附件1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资料报送清单.docx附件2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资料报送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