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日期:2025-04-2908:27分享:X各区经信部门,企业申报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销售、整车研发生产、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应用等五类奖补资金,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及叉车应用奖励积分计算办法和加氢站运营补贴标准见附件,(三)享受政策时间:1.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应用奖励: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内上牌的车辆,氢能企业按《管理办法》要求在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地址:http://platform.whhfcev.cn)上传申报资料,于2024年5月14日前在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上提交审核意见,四、联系方式(一)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池工18627115308(二)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向菁85316952附件:2025年第一批申报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及叉车奖励积分计算办法和加氢站运营补贴标准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29日2025年第一批申报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奖励积分计算办法及加氢站运营补贴标准一、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含当日)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行驶证注册日期计算)、在本市海事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船舶(按取得所有权日期计算)及购买的燃料电池叉车(按销售发票开票日期计算)的奖励积分计算,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装备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本次申报(2025年第一批)年度系数为1.2,燃料电池汽车最终积分为按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与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的乘积,燃料电池船舶按照装备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燃料电池船舶最终积分为按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与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的乘积,燃料电池叉车按照装备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本次申报(2025年第一批)年度系数为,燃料电池叉车最终积分为按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与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的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