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二)推荐范围1.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主要指工业生产、能源利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市精细化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减排技术及装备,主要指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及装备,主要指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要素领域的污染物以及噪声、温室气体的监测、检测技术及装备,主要指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污染物控制、减轻和消除的技术及装备,主要指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处理等装备运行所必需的专用风机、水泵、阀门等零部件以及减少污染物泄漏的零部件,二、推荐程序(一)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根据推荐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环保装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二)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4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通过平台报送,(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三、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白崇胜0371-65507557闫慧姣0371-65507792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孙生0371-66309082附件:1.研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2.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3.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4.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