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三个责任”的公示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石城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服务热线和行业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主体责任单位:石城县人民政府责任人:宁雄县委常委、副县长职责:统筹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监督责任单位:石城县水利局责任人:许诚久局长联系电话:0797-5713910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县润泉供水有限公司责任人:许华林联系电话:0797-5712457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许诚真联系电话:0797-5717890职责:供水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石城县水利局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