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拟在调顺岛湛江港务集团第三作业区西南侧建设湛江航运集团船厂搬迁改造项目,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湛江航运集团船厂搬迁改造项目项目位置:调顺岛湛江港务集团第三作业区西南侧申请用海单位:广东省湛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用海概况:项目于2007年2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用海,批准用海总面积12.94公顷,全部为填海造地用海,批准用海年限50年,现拟申请用海总面积变更为11.2949公顷(减少填海部分面积),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申请用海期限50年,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