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剧目应由申报人牵头策划,我厅可安排专家对入选剧目创排给予指导,并在我厅实施的舞台艺术创作项目中,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舞台艺术青年制作人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根据入选的方案组织剧目创排工作,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对剧目创排工作予以指导、帮助,我厅组织专家对剧目进行审查,由项目制作人牵头组织进行公开演出,鼓励项目制作人主动宣传,入选项目实施完毕(公开演出)后,申报人提供书面总结、海报、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等项目验收材料,六、有关事项(一)申报人作为项目制作人对项目负责,创排、演出团队由申报人组建,(二)鼓励项目制作人积极探索新的创作方式和经营方式,(三)对于申报入选并已经公开演出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