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直有关部门)(二)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信息中心)(四)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制定《关于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七)培育数字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州大数据集团)(九)开展算电协同试点,(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十四)实施新一轮公共数据归集行动,(责任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大数据集团)开展数联网接入服务试点,(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信息中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二十二)推动重点领域“大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二十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在电力、医疗等行业领域深化大模型应用试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加快建设区域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三十二)推动创新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省信息中心)(三十四)高水平办好2025数博会,(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大数据局、省信息中心)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