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1.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获得过国家、省、市补贴类财政资金支持,2.项目应为技术改造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行业应以当地主导的重点产业链作为申报重点,3.项目应符合“点、线、面”三类要求,项目实施内容符合要求,同一单位仅可申报一个项目,且仅可选择“点、线、面”中的其中一种方式申报,优先选择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企业,5.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建设内容和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推动项目实施,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二、支持方式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最多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20%,三、有关要求请有意向的企业于5月16日前将重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填写盖章后发送至区工信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