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5-04-2710:56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二)申报范围1.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主要指工业生产、能源利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市精细化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减排技术及装备,主要指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及装备,主要指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要素领域的污染物以及噪声、温室气体的监测、检测技术及装备,主要指大气、水、固废等领域污染物处理时所使用的材料、催化剂、药剂、菌剂,主要指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污染物控制、减轻和消除的技术及装备,9.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主要指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处理等装备运行所必需的专用风机、水泵、阀门等零部件以及减少污染物泄漏的零部件,主要指处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的同时,主要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有关监测、检测、溯源、减排、治理的技术及装备,二、申报程序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技术类别编制《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技术目录”板块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研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2.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3.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联系人:周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