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房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现将2021年政策性农房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一、政策依据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政发[2006]61号)文件,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奉化市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宁波市财政补助3元,奉化市财政补助4元,其自交保费部分由奉化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由试点转入政府日常性工作,三、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政策性农房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安排564600元,区财政每户补助4元,区财政每户补助7元,四、项目实施主要成效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附件:1.奉政发〔2006〕61号《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pdf2.2021奉化区各镇、街道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缴费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