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岭市小微企业园管理和评价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在园区完成数字化建设项目并通过评审后,按照审计单位出具的结果,以小微企业园总建筑面积乘以补助系数对园区运营管理方进行项目补助,现下发给6家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73.80万元(详见附件),现对补助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科放映问题,联系电话:86086586,附件:2020年度温岭市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岭市财政局2022年5月19日附件:2020年度温岭市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园区名称运营管理机构补助金额大溪五峰小微园(一期)温岭市大溪镇五峰工业园业主委员会982340.325新河雅雀小微园温岭市新河镇鸦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3200大溪沙岸小微园温岭市大溪镇沙岸工业园业主委员会507234大溪上洋坎头小微园温岭市大溪镇方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62597横峰下洋林小微园(一期)温岭市恒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4876横峰下洋林小微园(二期)温岭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7797总计273804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