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2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项目包含节能技改、循环经济、兑现性奖励、能力建设四个方面,(二)节能、循环经济项目1.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须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吨),4.循环经济项目:项目投资额须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6.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节能循环经济资金奖励(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除外)的项目,三、奖励标准(一)节能技改项目项目按年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三)兑现性奖励项目1.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每家企业(园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一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每家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2.节能技改与循环经济项目材料要求如下:(1)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附件:1.奖励范围明细表2.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表3.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表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2022年5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奖励范围明细表奖励类型具体内容节能技改1.锅炉(窑炉)改造,兑现性奖励1.绿色制造项目(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