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工信局和财政局,(二)项目初审(5月18日)属地工信局和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三)项目审核推荐(5月19日-5月23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及实地踏查后联合行文推荐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工信局和财政局,(二)项目初审(5月18日)属地工信局和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三)项目审核推荐(5月19日-5月23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及实地踏查后联合行文推荐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四)专家评审(5月26日-5月28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