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激励措施(一)交通补贴方面1.对2022年度在浙江省舟山市内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已脱贫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8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2.对2022年度在浙江省内舟山市外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已脱贫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5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3.对2022年度有组织的或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政策宣传引导转移到万源市外(不含浙江省)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已脱贫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3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4.对2022年度有组织的或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政策宣传引导转移到浙江省内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除上述三点以外的人员)按3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二)生活补贴方面对2022年度在浙江省舟山市内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已脱贫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已脱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的残疾人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二、申报补贴需提交的材料(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申请人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交上述申报材料,由相关乡镇(街道)落实专人初核后,统一收集报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复核,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相关补贴资金,三、其他事宜提交2022年度第一批补贴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第二批补贴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同时,已享受该项目优惠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