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漯河市郾城区李集乡集体土地,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国道107京港线漯河境新建工程项目,拟征收郾城区李集乡集体土地20.6780公顷用于公路设施建设,其中农用地20.4068公顷(耕地19.6963公顷、农村道路0.3814公顷,建设用地0.2424公顷(农村宅基地0.1156公顷,三、被征收土地现状现状为郾城区李集乡集体土地20.6780公顷(耕地19.6963公顷),其中东孟村集体土地9.3127公顷(其中耕地8.7199公顷),吕庄村集体土地11.3653公顷(其中耕地10.9764公顷),四、征地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6.60万元/公顷,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划执行,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2、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如对地上附着物数量或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县政府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有关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等内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