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114个受援县(附件5)范围内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派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的行政村等,二、选派对象及要求针对本县产业科技需求情况,全部从本县科技人才、乡土人才、致富能手、农村经纪人中选派(不得选派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二)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三)有一定科技服务经验和工作能力,三、选派名额及经费省财政支持114个受援县,每个受援县选派10名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各支付0.5万元,四、选派报送程序(一)受援县征集选派,负责本地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将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名单通过系统,受援县于5月7日前提交至省辖市科技局,省辖市科技局于5月9日前汇总提交至省科技厅,(三)省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省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名单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