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测绘管理事务所关于公开遴选澄迈县农垦第三批非经营性建设用地移交技术服务工作机构的公告根据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农垦第三批非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移交方案》的通知(琼国资产〔2024〕114号)要求及工作需要,我所将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澄迈县农垦第三批非经营性建设用地移交技术服务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澄迈县农垦第三批非经营性建设用地移交技术服务工作,三、项目概况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标准完成登记数据入库、不动产空间数据包等矢量数据转换、相应的电子数据录入及档案扫描件导入海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等工作,2.数据规范核查和处理:核查移交宗地是否符合移交条件并确定接收单位,3.数据整理:(1)整理符合移交条件的宗地地籍材料,6.其他工作:购买数据建库软件、配套储存硬件设备、数据检查入库缮证、将不动产登记资料盖章扫描后按档案建库标准装订归档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网站证明截图加盖公章)(六)能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并提交符合要求的项目成果,(七)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需携带报名材料:1.报价函(报价单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我所将对综合资质、各种方案、投入人员、商业信誉、社会保障、依法缴纳税收、报价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技术单位中择优确定两家服务机构(投标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