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软件名园(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5-04-2409:27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二)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前海管理局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园区的推荐函(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向园区所在区(片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二)园区所在区(片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对《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进行材料初核,对通过初核的园区出具《推荐函》、在园区提交的《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将《推荐函》和加盖公章的《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于2025年6月6日前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推荐园区数量不限),(四)软件业务收入总额、软件从业人员数量、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统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数量、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数量、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数量、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软件企业数量、省(市)级专精特新软件企业数量、纳入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支持政策的软件企业数量、纳入深圳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产品数量等指标以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统计数据为准,任何单位不得虚构数据,取消申报单位及园区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联系人:李清浩,电话:8810117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