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24年中央财政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二、目标任务依托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突出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市场主体,全县计划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面积0.1828万亩,三、推广应用的地膜产品质量标准加厚地膜标准:厚度不小于0.015mm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四、资金来源、补贴对象、标准及程序1、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推广应用主体、明确主体推广任务,加厚高强度地膜,根据使用面积采用直接补贴资金方式,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标准30元,加厚地膜使用累计覆盖面积在10亩(复种面积)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申报主体推广应用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田间管理档案、地膜使用照片、发票以及地膜使用数量、应用面积、应用作物、应用时间等信息资料进行核实,把核准的地膜使用数量、应用面积、应补贴资金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凤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1日正在更新中...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