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25-01001怀政办发〔2025〕5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央、省在怀各单位:《怀化市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实施怀化市“5+10”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加强各类科技计划引导,(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五)推动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六)培育创新示范企业,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概念验证中心、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普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按每1家企业1万元标准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鼓励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先进技术成果(来源于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科技奖励)并在本地转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十二)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十三)激励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五、推进开放合作创新(十四)加强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六、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十六)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七、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十八)加强科技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