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9号),下达给芗城区10万元2022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结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过再次核对项目和部务会研究,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支持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现对拟下达给天宝镇茶铺村乡村污水整治项目5万元,浦南镇宏道村山后社至白树果林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5万元予以公示,款列—-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电话:0596-2034785传真:0596-2050430邮箱:mz2034785@163.com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5月1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