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2023年盘龙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盘龙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消费决策部署,“本文件印发之日(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起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二、适用范围及发放标准(一)适用范围1.一般条件2023年7月18日起1年内(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购买盘龙辖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以首次完成网签备案登记时间为准),二孩、三孩户口应在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登记在昆明市,四、发放原则(一)购房补贴是政府针对购房人的补贴,(三)注销网签备案相关规定1.相关部门在网签备案系统对完成补贴发放的商品房进行标记,可在网签登记备案合同注销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回已缴纳房屋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2021年23号)第五条第四款)五、申领流程(一)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申请人在2023年7月18日(含)至2024年7月17日(含)期间,(二)在线申报申请人使用微信小程序“盘龙购房补贴”(2025年4月30日上线)进行在线申报,补贴按核定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至申请人“在线申报”时提供的银行账户,申请人注册的身份信息与完税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银行借记卡的身份信息均须一致,(五)购房者须将补贴退回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银行账户,由发放补贴单位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返已代扣代缴购房者的个人所得税,咨询电话: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1-66208407盘龙区税务局0871-65132296(契税)0871-65132304(个人所得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0871-63387916盘龙区卫生健康局0871-63387381平台维护服务公司0871-6362308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关于印发《2023年盘龙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年盘龙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图读懂《2023年盘龙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