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指标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三)评价办法1.指标权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35分、亩均工业增加值占20分、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7分、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占12分、全员劳动生产率占8分、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占5分、单位知识产权占3分,(1)评价类别内排名前70%且上年度自身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2)评价类别内排名前50%且上年度自身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B1类企业:上年度自身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以上,B2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以上,(1)综合评价得分在评价类别内排名前95%(含)中除去A、B1类以外的规上企业,C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含)以上未列入A、B1、B2类的企业,D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下的企业,(3)根据上年度规上和规下两类工业企业节水指标评价结果,降档项:(1)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足2.55%、亩均税收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规上宗地企业(菜篮子工程企业除外)原则上不得评为A类企业,(二)评价指标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三)评价办法1.指标权重(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35分、亩均工业增加值占20分、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7分、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占12分、全员劳动生产率占8分、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增加值占5分、单位知识产权占3分,降档项:(1)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足2.55%的规上租赁企业原则上不得评为五星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不足2%的规上租赁企业原则上不得评为四星及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