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单位应于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就业中心”)提交认定材料及岗位需求表,根据其首次认定时间进行推算,已满12个月的见习单位需于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均可申请认定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1.在我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2.具有就业见习管理制度,(二)认定程序用人单位向县就业中心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材料,由县就业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二、就业见习岗位的申报已认定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及时申报2025年见习岗位,尚未认定的需申报认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申报2025年见习岗位,由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自愿申请报名,县就业中心以“见习协议”和用人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险或工伤险”时间作为确定见习补贴资金申请的依据之一,5.就业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报到之日起,见习单位可以向县就业中心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