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农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和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