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2026年广州市南沙区虾蟹气象指数保险方案》印发给你们,附件:2024—2026年广州市南沙区虾蟹气象指数保险方案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2025年4月9日抄送: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2024—2026年广州市南沙区虾蟹气象指数保险方案为进一步保障南沙区水产养殖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一、保险标的在广州市南沙区养殖的各类虾蟹品种,确定保险费率如下表:不同保险责任下保险费率一览表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热带气旋、高温骤雨、低温10%热带气旋、高温骤雨8%热带气旋、低温7%高温骤雨、低温6%热带气旋5%高温骤雨4%低温3%保险费=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保险费率,同一日同一小时(滑动)内温度和降雨量同时达到理赔标准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按如下赔偿标准理赔:温度区间5℃≥T>3℃3℃≥T>0℃T≤0℃赔偿比例3%10%20%当不同日最低气温区间的低温事故连续发生,八、保费补贴比例及资金拨付(一)补贴比例参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6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区财政按照实际缴交保费参保的数量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补贴资金,(三)财政保费补贴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原则上按季度结算拨付,区财政的保费补贴资金根据实际承保情况分别拨付至承保机构账户,保险经办机构在每季度终了7个工作日内按险种填写本区保险承保汇总表及保险承保明细表送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保费补贴资金,九、保险经办机构和保险合同约定本方案承保机构按照《2024-2026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2026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服务区域及险种的通知》确定,负责提供政策性虾蟹气象指数保险的理赔气象数据证明或报告,配合区农业农村局、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