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金融机构和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四批)的通知》要求,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有关企业抓紧梳理报送项目,鼓励报送列入化工老旧装置统计台账、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等确有贷款需求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二、项目要求(一)企业要求,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行为,积极配合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工作,用于配套建设工程的贷款需求占比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四)贷款要求,申报项目应确有贷款需求,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且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满足,切实摸底企业项目和融资需求,确保项目真实且确有贷款需求,应与相关银行建立工作协同机制,(二)各有关企业可对口联系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附件2)或金融机构咨询有关事项,(三)各区、有关金融机构要对照重点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