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2022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31号),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2022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对项目负责人无限项要求,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将项目申报书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08:00至2022年6月6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