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各相关指挥部: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成效,现将项目代建单位选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代建单位选择方式投资概算超过1亿元的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符合以下情形的项目,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选择代建单位:(一)因工期紧张等急需开工的项目由责任单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二)抢险救灾、安全保密或工程技术特别复杂等特殊项目,以及招标失败的项目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核同意,(三)重大片区内项目经各重大片区指挥部研究明确,二、关于代建单位招标有关时限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的,招标文件应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不少于10日,特此通知,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