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玉米、大豆、谷子100亩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所在位置、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申报材料需乡镇核准确认后上报县农牧局,县农牧局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玉米750公斤/亩以上、大豆(旱地)140公斤/亩以上,大豆(水地)180公斤/亩以上,谷子(旱地)350公斤/亩以上,谷子(水地)450公斤/亩以上,落实关键技术,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县农牧局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申报主体不得与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奖补标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