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金支持方式根据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的不同,省级财政资金对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不高于5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对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不高于50万元、不低于2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原则上不超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单个项目省级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申报企业须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经费(包括省拨财政资金、市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等,获得过省级财政股权投资支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3.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省财政支持资金性质转化为股权投资资金,7.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负责人,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对系统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济南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14日附件: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2.2025年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财政直补类)项目推荐汇总表3.2025年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先投后股类)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业务咨询联系方式.doc附件2:2025年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财政直补类)项目推荐汇总表.doc附件3:2025年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先投后股类)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