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长春市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延期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公示期: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6—2房间(南关区华新街700号)联系电话:88777271附件: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领域)项目延期验收结论汇总表2025年4月11日本条信息发布初审:沈相东,复审:吴春龙,终审:于柏生附件: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领域)项目延期验收结论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