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劵实施管理办法》,二、支持范围重点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等购买科技服务,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申报补助的科技创新服务支出费用必须发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相关费用发生的发票及在银行收付款凭证时间为准),三、支持额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委托外部科研机构的研发费用支出情况据实申请,支持额度按照《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劵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四、申领程序及申领材料1.申请单位填写拉萨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2.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支付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及科技金融等服务费用的有效发票、收付款凭证、服务合同及相关佐证材料,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提交至相应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请各企业报送纸质资料的同时提供材料相关原件给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核验,4.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将所有推荐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拉萨市三级政务大厅综合窗口(F16-F19),五、申报时限2024年度科技创新券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30日,六、申报受理地点拉萨市三级服务大厅综合窗口F16-F19联系电话:0891-63207526320640附件:1.拉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2.拉萨市科技创业创新劵实施管理办法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