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启动2025年留学回国人才相关支持项目申报工作,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技术创新型强,(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中国国籍,(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已入选国家其他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向市人社局申报截至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