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二)申报项数1.每个单位申报总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其申报单位申报数量不受限制,按申报数量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EMS邮寄),由申报单位集中发送到指定邮箱,超出申报数量或者个人申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所有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范围包括课题进度、研究框架、阶段性成果等,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作不予结项处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项证书,(四)所有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