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基金以有限合伙人(LP)的身份出资,原则上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符合母基金当前重点支持目标的可放宽至50%,(三)子基金或经认可的其他相关主体投资于临沂市企业的资金量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1倍,二、重点支持方向和投资要求(一)子基金应重点投向符合临沂市发展战略的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物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母基金可出资至50%,出资金额根据项目情况一事一议,(四)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已退出的成功投资项目不少于3个,对超过所有合伙人实缴出资或门槛收益后的收益进行分配,并按照8:2比例进行收益分成,各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致同双碳母基金出资金额不超过其他各母基金出资金额,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相关要求或约定的,5.其他有限合伙逾期缴款3个月以上且未履行违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