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符合相关政策条款申报要求的电商企业,二、政策条款及申报材料第二条招引市外优质电商企业,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报材料:1.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4.企业纳税申报所使用的纳税申报表,对年应税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申报材料:1.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5.企业纳税申报所使用的纳税申报表,对计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年应税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直播电商基地(非工业用地),一次性给予基地主办主体20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1.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5.企业纳税申报所使用的纳税申报表,分别给予7.5万元、5万元的奖励,再给予7.5万元、5万元的奖励,申报材料:1.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