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及上级工作要求,现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本次通知的企业和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为上级下发数据中经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最终补贴资格以业务审批确认为准,具体申报事项,详见附件,附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指南.docx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空白.docx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示例.docx初步筛选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名单.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