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创业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与指导服务,志愿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的政府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创业工作研究和指导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三)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业务负责人,(六)取得国家、省级创业指导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八)其他志愿服务创业指导工作的人员,热心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三)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企业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七)获得创业指导类职业资格证书及历届创业之星的可优先聘用,本着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集中讲授和个别咨询、指导、策划相结合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项目策划、市场分析、经营管理、信贷融资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三)以创业服务专家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假公济私等违规行为的,(七)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创业服务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