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粤府办〔2023〕1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沙溪镇受理的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7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联系电话:0760-87393235附件: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2025年4月1日附件: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序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元)备注1肖坚强4406201970********300元/月(已享受市财政“农转城”“中人”养老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按其180元/月扣减市财政补贴部分后给予差额补贴)600.00(粤府办〔2023〕13号)2刘秋香4304191975********300元/月(已享受市财政“农转城”“中人”养老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按其180元/月扣减市财政补贴部分后给予差额补贴)360.00(粤府办〔2023〕13号)3李育德4420001974********300元/月(已享受市财政“农转城”“中人”养老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按其180元/月扣减市财政补贴部分后给予差额补贴)720.00(粤府办〔2023〕13号)4曾映雪4420001976********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已享受市财政“农转城”“中人”养老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纳社保补贴总额的1/2扣减市财政补贴部分后给予差额补贴)571.305高韵娟4420001976********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已享受市财政“农转城”“中人”养老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纳社保补贴总额的1/2扣减市财政补贴部分后给予差额补贴)571.306黄子达4406201971********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已享受市财政“农转城”“中人”养老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纳社保补贴总额的1/2扣减市财政补贴部分后给予差额补贴)1647.67黄子达4406201971********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已享受市财政“农转城”“中人”养老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纳社保补贴总额的1/2扣减市财政补贴部分后给予差额补贴)16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