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重点服务对象应为在浙江省内注册并运营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型高校、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指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指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但在重点领域具有强大科技创新实力和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部属、省属高校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各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其他单位,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报送,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汇总申报信息后,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二)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方利翔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王恒希电话:0571-89761351、0571-58119571邮箱:fanglixiang@zjippc.cn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附件:1.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重点服务对象申报表3.重点服务对象推荐汇总表4.各设区市联系人名单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5年3月29日附件1: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实施方案.docx附件2重点服务对象申报表单位名称所在市县单位地址所属行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型高校□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他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外观设计专利件、PCT专利件国内外注册商标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件数据知识产权件、专利及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元□获得中国专利奖/浙江省知识产权奖□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参与组建知识产权联盟/专利池□曾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解读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实效:□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可根据行动方案及工作实际具体展开,如提供专利集中审查服务等)本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市知识产权局意见(可直接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的单位不必填写)(公章)年月日省知识产权局意见(公章)年月日注: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附件3重点服务对象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XX市知识产权局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类型所在市县所属行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件4各设区市联系人名单设区市联系人联系电话杭州市楼丹影0571-89582707宁波市袁红存0574-89189899温州市杨涛0577-89661000湖州市孙超逸0572-2523025嘉兴市张晨婷0573-83689051绍兴市方庆0575-88260326金华市王鹏0579-82177827衢州市叶万列0570-8878590舟山市祝茜0580-2299973台州市潘建伟0576-88517561丽水市项金晶项丽悦0578-21223910578-212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