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程序和要求(一)抓紧项目申报征集,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横琴经发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申报截止日期由各地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设定,(二)严格项目评审入库,由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按规定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入库,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专家评审独立性等要求,并对专家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设备奖励项目入库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布局、发展方向,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三)及时上报入库项目情况,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评审遴选的入库项目须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和资金绩效目标表(见附件6)正式上报我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要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