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商务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5〕278号,北京市正式启动2025-202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一)申报重点企业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等10部门公告2012年第3号)中重点企业的申报类别和标准,(二)申报重点项目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二)打印申请表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应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申报单位应根据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关系向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资格审核并盖章后,如无业务主管部门,直接向北京市商务局递交申报材料,如无业务主管部门需附无主管部门说明,3.原始单证复印件(包括与申报业务相关的合同复印件,相关的票据复印件需与附在对应的合同后),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4),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提交申请承诺书,(二)请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在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工作。